一、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宿舍内学习气氛浓,同学关系融洽,相互之间经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宿舍成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宿舍成员勤俭朴素,平日能注意节约水电、粮食等,无铺张浪费行为。
4、每学期该宿舍获得1次以上“十佳宿舍”称号;被列为“最差”宿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宿舍成员奖学金获得率在60%以上(包括60%),本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二、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凡自愿参加“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的宿舍,均由室长在开学初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统一组织向学工处申报。
2、评选在每学年初进行。各学院对申报宿舍成员的成绩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宿舍提交学工处宿管科,宿管科对申报宿舍成员的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审批。对审批合格的宿舍,学校将授予“优良学风宿舍”称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3、优良学风宿舍评比不受班级限制(如混合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