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徐州工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调动各学院和全校师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新格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并作为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积分核算范围 各学院采写并被校内外各类媒体录用、登载的消息、通讯、照片等新闻宣传作品。非新闻性的其它各类作品,如广告、论文、纯文学作品和科普作品不在此列。 二、积分核算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按年度对各学院所采集报送的新闻信息采用计分方式核算。 (一)对内宣传 1.校园网:各学院采写的新闻宣传作品被学校校园网“学校新闻”栏目采用,每件作品计3分;被“校园简讯”(外网)栏目采用,每件作品计1分;被“校园简讯”(内网)栏目采用,每件作品计0.2分。 2.《徐州工程学院报》:被《徐州工程学院报》采用,每件作品计2分。 3.徐州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微博:被徐州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微博采用,微信每件作品计2分,微博每件作品计0.5分。 同一件作品同时被以上平台采用,分值不累计,以一件计。 其中,为鼓励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联络员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发现、采写、报送本单位教学、科研、服务一线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总结材料,对篇幅超过1500字且被上述校内媒体采用的高水平新闻宣传作品,每件额外加5分。 (二)对外宣传 各学院采写的正面新闻宣传作品被以下校外媒体采用: 一类媒体(每件作品10分,同一作品不累计):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新华社内参清样、中国青年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中新社、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网等主流门户网站及海外媒体。 二类媒体(每件作品8分,同一作品不累计): 新华日报、高教领导参考、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教育工作简报、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网、江苏教育发布等省级报纸电台和网络媒体平台。 三类媒体(每件作品4分,同一作品不累计): 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徐州日报、彭城晚报、都市晨报、徐州电视台、徐州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江苏网、腾讯、新浪、搜狐以及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地方频道等。 若篇幅超过800字,一类媒体每件作品20分,二类媒体每件作品15分,三类媒体每件作品5分。 (三)媒体类别的最终认定由宣传部负责解释。同一稿件被不同类别媒体采用,计算最高分值,不累计。同一稿件涉及多个单位共同采写情况,分值由相关单位均分。 三、有关说明 1. 新闻宣传积分总分为80分,年终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实际积分×10%,以对应《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3.4新闻宣传工作”8分分值。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新闻宣传作品的采写、报送、资料保存等工作,充分宣传发展成果,展示发展成就。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新闻宣传积分核算办法(试行)》(宣发〔2018〕2号)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