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实验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和探索当前先进技术的积极性,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的工作,以及配合学院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和我院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实验课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实验课成绩评定采取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总成绩以期末成绩为主,具体细则如下。
实验教学考核的主要内容
课程总成绩100%=平时考核30%+期末考核70%
总成绩 | 平时考核成绩 | 期末考试成绩 |
基本实验 | 实验汇报 | 命题实验设计 | 设计汇报 |
100 | 20% | 10% | 60% | 10% |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的成绩根据课程性质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以实验报告或者实验作品的形式提交。
实验报告主要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方法、操作步骤、实验体会、作品展示等内容。要求学生按时交实验报告,并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根据实验步骤、体会心得和实验作品情况决定实验成绩。若学生无故缺做实验次数达到本学期应开实验次数 1/3 以上,将得不到本门课程的成绩。 规定一律用统一的实验报告本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具体分值如下实验报告满分100分。实验报告得分90分+报告整体汇报10分。(其中未交报告不合格者0分,合格60分,中60-80分,良80-90分,优90-100分)
实验作品主要是学生手绘作品或用图形工作站完成的命题设计等电子稿作品。教师根据命题的具体要求确定实验作品成绩。具体分值如下实验作品满分100分,作品得分90分+设计作品整体汇报10分。(其中未交报告不合格者0分,合格60分,中60-80分,良80-90分,优90-100分)
(二)期末考核
制定命题的原则:
1 、依据实验教学的课程大纲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 、突出实验教学的特点,重点考核实验的实践能力、实验方法、基本技能操作。
3、科学、合理确定试题的题型、题量、深度与广度
命题要求:
考试为非试卷形式上机考试,考核时间一般为90分钟。 评分办法主要从作品的创新性、艺术性、多元性、时代感等方面考核。
具体分值如下命题设计满分100分,作品得分90分+设计作品整体汇报10分。(其中未交报告不合格者0分,合格60分,中60-80分,良80-90分,优90-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