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人:齐钰  发布时间:2020-05-01   浏览次数:1053

1、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重视安全工作。

2、每个实验室应根据自己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盗制度。每个实验室要有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各项安全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3、实验室要根据自身特点,配备一些必要的防护器材,实验人员都要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其他的安全知识。做好防火与消防的维护、管理工作。

4、实验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的管理。对产生噪声、高温、高压等的有关设备和场所,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方法五、当发生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严重损坏等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汇报。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做到安全规章制度上墙。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挪用各种安全设施,每学期学校组织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7、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前后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无不安全因素方可使用,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水源,气源、火源,关锁好门窗。

8、加强对实验人员进行保密安全工作教育,凡属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出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