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应用文科综合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人:齐钰  发布时间:2020-05-01   浏览次数:875

1.(以下简称实验室)实行学院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实验室按照专业或实验性质分成广告设计实验室、苹果工作室和画室三个实验分室,每个分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室分管人员即为该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安全、卫生等项工作的责任人。必须为该室实验教学、教师和本科生的仪器设备使用提供安排和保证。

3.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临时外出必须请假或登记。值班人员按照值班人员的要求事项,负责实验室的安全、设备使用等工作的检查巡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处理或向上汇报。

4.实验室应该树立积极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思想。在中心的统一安排下,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和科研服务工作。

5.实验室人员应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

6.实验室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将进行目标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并作为工作量补贴的基本依据。

 

人文学院应用文科综合实验室